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网点申请:
1、 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上述办理材料。
2、相关部门及时受理、核对、录入、传输、制证;
3、申请人到材料提交地,即所属辖区公安分局办事大厅或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领证。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首次办理,不收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民现居住地所属公安户籍派出所。